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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高溫補貼是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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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廣州高溫補貼是多少錢?

廣州高溫補貼是多少錢?

根據《廣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等規定,高溫補貼發放時間為6月至10月期間。我省高溫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規定需按天數折算高溫津貼的則每人每天6.9元。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向高溫作業人員發放高溫津貼,並在工資清單中列明具體專案及數額,且用人單位提供的清涼飲料不能充抵高溫津貼。如用人單位不依法發放高溫津貼,勞動者可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舉報投訴。

二、單位不發放高溫季節津貼,勞動者該如何維權?

用人單位違反國家勞動保障法律、行政法規有關工作時間、工資津貼規定,侵害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的,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法責令改正。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發放高溫季節津貼產生的爭議,可通過勞動爭議仲裁程式解決。

三、高溫補貼是否計入最低工資標準?

勞動保障部門表示,高溫下工作應發放高溫補貼。高溫補貼不得列入最低工資中。按照國家勞動保障部門的相關規定,當氣溫超過35攝氏度時,企業應依據勞動合同中簽訂的內容,視工種和工作環境的不同,向職工發放高溫補貼。但目前有個別企業在發工資時雖然名義上發放了高溫補貼,但卻將高溫補貼金額計入最低工資中,侵害了職工利益。

四、哪些部門負責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勞動保護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衛生行政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工會組織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和各自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勞動保護的監督管理工作。

綜上所述,對於廣州高溫補貼標準是每人每月可以領取150元,而且用人單位應該對工作環境進行降溫,併發放降暑飲料,也明確規定了高溫補貼只能以現金形式發放,不能用物品代替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