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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溫補貼是多少錢?

高溫補貼 閱讀(1.62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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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溫補貼是多少錢?

進入夏季,我國很多省份的環境溫度都已經上升,不少職員不願意在高溫環境下工作,但是由於工作性質的需要,這些職員即使不願意也不能得到休息,為了保證這部分職員的健康,用人單位會按照當地的高溫費的發放標準支付高溫補貼。四川高溫補貼是多少錢?現在就來一起了解下吧。

一、四川高溫補貼是多少?

按照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等四部門《關於印發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的通知》(安監總安健〔2012〕89號)的規定,綜合考慮我省經濟發展、職工工資增長和居民消費物價指數增長等情況,決定對高溫津貼標準進行調整,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標準由每人每天8-12元調整為每人每天10-18元。各市(州)可在上述範圍內,結合本地實際,合理確定本地區高溫津貼標準,並在10個工作日內報我廳備案。

需調整為按月發放高溫津貼的地區,由地級市人社部門按規定另行制定調整方案上報我廳,我廳會同安監、衛計、工會等部門稽核同意後執行。

2、用人單位應結合生產經營特點和工作條件,通過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或制定規章制度等方式,依法建立健全夏季高溫津貼支付制度,確定本單位高溫津貼發放的具體崗位和工種等,執行本單位所在地的高溫津貼標準,並納入工資總額。

3、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不按規定發放勞動者高溫津貼或違反其他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行為,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4、調整後的高溫津貼標準從2018年7月1日起執行;四川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制定高溫津貼有關工作的通知(川勞社辦〔2007〕58號)、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調整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2〕241號)同時廢止。

《四川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規定:

1、用人單位應當對勞動者發放夏季高溫補貼,所需費用在成本費用中列支。

2、用人單位向在高溫天氣期間工作或者戶外露天作業的勞動者提供清涼飲料等不能充抵高溫補貼。

3、如果勞動者高溫補貼方面的權益受到損害,可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

4、用人單位不按規定發放高溫補貼的處罰:

用人單位強迫勞動者在高溫天氣期間工作的;或者未按規定標準發放防暑降溫費的,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責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防暑降溫的主要措施:

1 、在烈日下做好防晒工作,在暴露部位適當擦一些防晒霜,戴上草帽、遮陽傘,穿布質的長褲和長袖襯衣等,

2 、保證充足的睡眠,

3、多洗溫水澡幫助體溫散發,

4、多吃蔬菜瓜果,適量飲用鹽開水、綠豆湯、酸梅湯等清涼飲料,

5、常備點防暑藥物:霍香正氣水(丸、膠囊)、人丹、十滴水、六一散、暑症片等。

6、高溫作業下工作人員應間隔一段時間,就要到陰涼處休息一會兒,以防中暑,同時要多補充水分,以淡鹽水為佳。

但是,四川省相關機構規定,高溫費需要按月計算,若職員在用人單位工作不足一個月,但是又滿足高溫費的受領條件,那麼,用人單位需要在職員離職之日支付高溫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