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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高溫補貼2021的標準是多少?

高溫補貼 閱讀(8.38K)

現在上班族除了領取基本工資外,還享有各種福利待遇,比如各種補貼。像在夏天高溫天氣中工作的快遞員,可以拿到一筆高溫補貼。目前國家沒有規定補貼的統一發放標準,由各地政府根據情況制定。那麼,廣州市高溫補貼標準是多少?我們跟隨小編做個大致瞭解。

廣州市高溫補貼2021的標準是多少?

一、廣州市高溫補貼的標準是多少?

6月至10月期間,勞動者從事露天崗位工作以及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50元。

根據《廣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等規定,高溫補貼發放時間為6月至10月期間。我省高溫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規定需按天數折算高溫津貼的則每人每天6.9元。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向高溫作業人員發放高溫津貼,並在工資清單中列明具體專案及數額,且用人單位提供的清涼飲料不能充抵高溫津貼。如用人單位不依法發放高溫津貼,勞動者可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舉報投訴。

二、高溫補貼能否算最低工資?

高溫補貼是要納入工資總額的,但不能計入最低工資,用人單位不能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但企業不能以發放飲料、綠豆等防暑降溫飲料充當高溫補貼。高溫補貼應以現金的形式發放。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

三、如何落實高溫補貼發放到實處?

按照《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的規定,責令用人單位按時足額發放,逾期不改的,處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罰款,由此形成的違法成本也嚴重偏低,無以形成威懾和促進作用。只有進一步加大處罰力度,不斷提高違法的風險和代價,才能讓資方懼於後果而不敢越雷池半步。另外,還須將相關規章上升到更高的法律層面。除了提高政策本身的剛性以外,最有效的辦法是勞動監察部門有所作為,除了及時提醒,更要上門督察,狠抓責任追究。

綜上所述,廣州市高溫補貼發放是按照廣東省檔案執行的,廣州市高溫補貼標準是每個月150元,快遞員不請假的話,可以拿到5個月的補貼,也就是7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