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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高溫補貼最高標準是多少

高溫補貼 閱讀(2.13W)

廣東作為我國南部重要的經濟文化中心,對我國的經濟發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廣東也在夏季對戶外或高溫下進行工作的勞動者進行相應的高溫補貼,每月每人150元。下面小編就廣東省高溫補貼最高標準是多少,這類問題進行相關的解答。

廣東省高溫補貼最高標準是多少

目前,廣東省高溫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規定需按天數折算高溫津貼的,每人每天6.9元。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向高溫作業人員發放高溫津貼,並在工資清單中列明具體專案及數額。

一、廣東省高溫補貼發幾個月?

高溫補貼是為保證炎夏季節高溫條件下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保障企業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決定適當提高職工夏季清涼飲料費發放標準。

《廣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明確提出:每年6月至10月期間,勞動者從事露天崗位工作以及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廣 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衛生廳、安監局、國稅局、地稅局、總工會聯合出臺《關於高溫津貼發放的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和《關於公佈我省高 溫津貼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其中明確規定了高溫津貼發放的額度:每年的6-10月,勞動者從事露天崗位工作以及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 作業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標準為150元/月。

該辦法明確,不論室內室外,符合條件的都可以領取高溫津貼。需發放高溫津貼但用人單 位沒有發放的,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補發,逾期未改正的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符合高溫津貼發放條件的用人單位需發放150元/月的高溫津貼,對於不正常出勤等需按天數折算高溫津貼的人員,發放標準為每人每天6.9元。

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及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溫津貼,且用人單位不得因發放高溫津貼而降低勞動者工資。

通知明確,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及國家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溫津貼,用人單位不得因發放高溫津貼而降低勞動者工資。用人單位支付的高溫津貼,納入工資總額,按照規定稅前扣除。

這類標準在我國有著明確的說明,相關的用人單位違反這類規定的,我國的勞動管理部門將採取相應的管理措施,對這類違反勞動法律的勞動部門進行相應的處罰。合法的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