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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溫補貼還有其他什麼福利

高溫補貼 閱讀(3.03W)

高溫費的領取標準,其實全國各地的勞動者們應該著重關注一下本省的規定。國家雖然說統一要求用人單位必須發放高溫費,但是高溫費用的數額都是由當地的政府來制定的。除了要關注具體的高溫費的數額以外,高溫還有其他的福利性規定的。下面小編就為大家介紹一下高溫補貼還有其他什麼福利?

高溫補貼還有其他什麼福利

一、高溫補貼還有其他什麼福利?

高溫福利還有這些:

1、達37℃以上,下午暫停工

日最高氣溫達到39℃以上,當日應當停止戶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至39℃以下(不含39℃),全天戶外露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6小時,12時至16時應當暫停戶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至37℃以下(不含37℃),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法,縮短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戶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2、孕婦工作環境不能超33℃

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的女職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露天工作及溫度在33℃以上的作業場所工作。

3、工作中暑致死視為工傷

勞動者因在高溫天氣下工作引起中暑,經省衛生行政部門批准的職業病診斷機構診斷為職業病的,可依法申請工傷認定。勞動者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上因中暑死亡或者中暑後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為工傷,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二、高溫補貼主要問題

高溫補貼針對高溫作業人群

上海、北京、深圳等地早年均已出臺類似規定,但這些規定在具體的實施層面上,還相當缺乏權威性、可操作性。

一是這些規定往往由一個地方的某個部門出臺,缺乏權威,勞動保護主體部門不明確,在監督、行政執法、糾紛處理等問題的處理上,容易在各部門的“怠慢”中擱淺;

二是規定本身在一些關鍵問題上模稜兩可,難以有效實施,例如何為高溫作業?休息時工資、津貼如何?等等;

三是關懷的力度不夠,顯得不足為道,例如陝西一日給工人補償1.2元,恐怕還不夠買一瓶農夫山泉的。 多數企業至今落實不到位,八成人難足額拿到高溫津貼。持續的酷暑高溫下,高溫津貼卻得不到落實,向有關部門投訴,卻因為工作難找不敢惹惱單位而放棄維權。“高溫補貼執行難因缺乏法律約束,企業多掏錢無疑增加了成本支出。”湖北省勞保廳相關工作人員一針見血地指出,這是高溫津貼執行不到位或不執行的主要原因之一。全國許多城市針對高溫天氣也曾釋出過緊急“通知”或“規定”,但是“通知”、“規定”畢竟不能替代法律,執行起來並不盡如人意。

高溫補貼的福利還包括如果說溫度達到37℃以上的話,下午就應該暫停工作,尤其是戶外工作絕對是允許安排的。並且夏季孕婦的工作環境是不能超過33℃的,如果說在工作的時候中暑的話,可以視為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