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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員高溫津貼的標準是多少

高溫補貼 閱讀(1.98W)

大家都知道上班工作的朋友可以領到高溫補貼,這也是對大家辛勤工作的一種鼓勵和鼓舞,希望大家繼續努力,再接再厲,確保工作順利完成。但是對於退休人員來說,退休人員高溫津貼是否能夠發放是退休人員最關心的,是否可以發放,對於這些問題,大家可能都有很大的疑問,接下來大家可以帶著疑問和小編去了解一下。

退休人員高溫津貼的標準是多少

一、退休人員高溫津貼的標準是多少

根據國家四部門釋出的《關於印發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的通知》(安監總安健〔2012〕89號)第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因此,高溫津貼僅限於高溫下戶外作業的勞動者,並由用人單位進行發放。

而在退休人員養老金髮放專案當中其實並沒有高溫補貼一項,因此退休人員是沒有高溫補貼的。

二、哪些人可以享有高溫補貼

1、勞動者從事露天崗位工作以及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以下統稱高溫作業),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並在工資清單中列明具體專案及數額。

2、用人單位安排高溫作業勞動者當月臨時從事非高溫作業的時間不超過4個工作日的,用人單位應當足額發放當月的高溫津貼;5個工作日以上的,用人單位可按勞動者當月從事高溫作業的天數折算高溫津貼。

3、從事高溫作業的勞動者因下列情形之一未能正常出勤的,用人單位可按勞動者當月實際出勤且從事高溫作業的天數折算高溫津貼。

三、如何發放高溫補貼

勞動保障部門提醒,高溫下工作應發放高溫補貼。高溫補貼不得列入最低工資中。

按照國家勞動保障部門的相關規定,當氣溫超過35攝氏度時,企業應依據勞動合同中簽訂的內容,視工種和工作環境的不同,向職工發放高溫補貼。但目前有個別企業在發工資時雖然名義上發放了高溫補貼,但卻將高溫補貼金額計入最低工資中,侵害了職工利益。

根據國家人社部門所下發的高溫補貼通知裡可以瞭解到,能夠領取高溫津貼者必須是在高溫下工作的崗位職工,包括建築工人、無空調的公交車司機、露天環衛工人等。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高溫補貼並非每個勞動者都有,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獲得高溫津貼。

退休人員按照要求是無法領到高溫補貼的,高溫補貼的發放物件是在職的勞動者,而退休人員不屬於在職工作人員了,因此也不符合發放的要求,退休人員是無法領到高溫補貼的。但是在職的勞動者都是可以領到了,如果沒有領導,可能是單位遲發或者不發,這樣就需要問清楚原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