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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西省高溫補貼是怎麼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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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江西省高溫補貼是怎麼發的?

2021年江西省高溫補貼是怎麼發的?

江西省人社廳規定,2020年江西省高溫津貼發放標準與去年相同,其中針對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的勞動者發放標準為240元/月,室內勞動者為160元/月。發放時間仍為6月至9月。江西省將高溫津貼納入勞動者工資組成部分,計入用人單位工資總額,但不包括在最低工資標準範圍內。

二、企業不發高溫補貼怎麼辦?

根據要求,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防暑降溫飲料不得充抵高溫津貼。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員工在高溫下作業卻沒收到高溫津貼的,可通過企業所在的勞動爭議調解機構爭取合法權益,或撥打12333投訴。用人單位拒不發放高溫津貼的,勞動者可向用工所在地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投訴。

三、對於沒拒絕發放高溫補貼的企業如何處理?

勞動者因在高溫天氣下工作引起中暑,經省衛生行政部門批准的職業病診斷機構診斷為職業病的,可依法申請工傷認定。勞動者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上因中暑死亡或者中暑後48小時內經搶無效死亡的,視為工傷,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市人社局負責人強調,對拒不發放高溫津貼的用人單位,勞動者可向單位所在地縣級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投訴,由執法部門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改正,給予補發,逾期未改正的,將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按照規定,高溫天氣期間,用人單位應當向從事露天工作和室內高溫工作的勞動者免費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清涼飲料,但飲料不能衝抵高溫津貼。

綜上所述,根據江西省最新規定,江西省高溫補貼按照兩個檔次發放,室外工作的,每月可以拿到240元,室內工作的職工,也可以拿到160元。職工總計可以拿4個月的補貼。這筆錢是算職工收入,要納入工資總額的,也就是說高溫補貼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