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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陝西高溫補貼怎麼發?

高溫補貼 閱讀(1.54W)

每年到了夏天,炎熱的天氣對於戶外工作者來說都是一種不小的考驗。像環衛工、快遞員等,可以拿到一筆高溫補貼,這個是由國家強制規定的,企業必須按照規定執行。只是我國幅員遼闊,各地情況不同,在執行標準上面也存在差異。那麼陝西高溫補貼怎麼發?下面請看小編給出的這篇文章。

2021年陝西高溫補貼怎麼發?

一、陝西高溫補貼怎麼發?

去年省人社廳和省財政廳就聯合下發《關於調整夏季防暑降溫費和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當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向勞動者發放這筆津貼。

從2015年開始調整,高溫津貼由原來的每人每天10元提高到了25元。發放時間是每年的6月1日至9月30日,2015年7月1日之前仍按老標準執行。這筆錢由勞動者所在單位負擔,納入工資總額,不包括在最低工資標準範圍內。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溫期間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降低或扣除勞動者工資。

二、高溫補貼的發放物件是誰?

按照《辦法》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也就是說只要用人單位安排了高溫作業,勞動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溫津貼。

露天作業比如交巡警、快遞員、建築工人、環衛工人、戶外線路檢測工人;室內作業如鍊鋼工人、機械鑄造工人等都能享受到高溫津貼。

三、職工拿不到高溫補貼怎麼辦?

來自省總工會勞動保護部資訊,防暑降溫費不等同於高溫津貼,符合條件者可以同時領取這兩項費用。比如,一名在戶外作業的建築工或保潔員,除了領每天15元的防暑降溫費外,如果工作時間溫度高達35℃以上,還可領取每天25元的高溫津貼。有單位以飲料來衝抵防暑降溫費、高溫津貼,這樣做是不對的。防暑降溫費和高溫津貼不能用發放降溫品來替代,須以現金形式發放。如果勞動者符合高溫補貼發放標準但是卻沒領到這筆錢,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反映,由勞動監察部門來督促企業進行發放。

通過上面這篇文章,小編給大家介紹了陝西高溫補貼怎麼發等方面的知識。按照當地政策規定,職工可以在每年的6月份到9月份,按照每天25元的標準領取高溫補貼。職工請假的話,則當天的高溫補貼扣除。企業發放的高溫補貼金額不夠,或者拒絕發放的話,職工可以到有關部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