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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蘇高溫補貼發放標準是什麼?

高溫補貼 閱讀(1.3W)

我國在高溫時期會發放高溫補貼對勞動職工進行補償。全國大部分地區夏季氣溫炎熱,約38攝氏度。最高達40攝氏度或更高。江蘇高溫補貼覆蓋了所有的高溫月份,由用人單位每月按江蘇高溫補貼發放標準進行發放。若單位違規擅自剋扣工資,可打專門熱線進行舉報。以下是江蘇的高溫補貼規定:

2021年江蘇高溫補貼發放標準是什麼?

一、江蘇高溫補貼發放規定

江蘇發放時間:6月、7月、8月、9月;

發放標準:標準為每月300元。

江蘇高溫補貼發放時間為4個月,江蘇今年的高溫費暫不調整,也就是說依舊每人每月300元的標準執行,從6月起發放,連發4個月,最遲10月底必須發放到位。用人單位不按規定發放高溫補貼屬於違法行為。

二、高溫補貼的注意事項

1.高溫津貼原則上按月計發。

2.用人單位集體合同、規章制度等明確按勞動者當月實際出勤且從事高溫天氣作業時間折算支付高溫津貼的,應按照規定的月標準依法予以折算。

3.用人單位安排非全日制勞動者從事高溫天氣作業的,按從事高溫天氣作業時間折算高溫津貼。

4.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及國家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溫津貼,用人單位不得因發放高溫津貼而降低勞動者工資,用人單位提供的防暑降溫飲料、藥品等勞動保護用品費用不得衝抵高溫津貼。

以上是江蘇高溫補貼發放標準。高溫天氣會影響普通人群工作還會導致職業性中暑等疾病,對於已患疾病的職工更會誘發其他疾病甚至導致死亡。用人單位應對此類人群進行檢測,減輕全體高溫環境下員工的工作時間和強度。及時發放高溫補貼和輔助降暑的物品,但規定不允許用防暑物品代替高溫補貼現金。勞動者可撥打12333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