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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抵押中抵押權的實現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債務債權 閱讀(1.01W)

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簽訂債權債務協議,在協議中可以約定抵押物。債務到期未償還的,可以根據提供的抵押物進行變現償還,但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那麼,抵押權的實現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債權抵押中抵押權的實現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1、存在有效的抵押權。

抵押權的實現首先應以抵押權存在為前提,當事人只有享有抵押權時,才可以實現抵押權。其次,抵押權必須合法有效。抵押權是對物的價值的支配權,如果不能合法存在,則不享有支配權,也就談不上優先受償了。

2、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

抵押權的目的在於擔保債權受償。若債權人的債權未屆清償期而允許抵押權人行使抵押權,將損害債務人依法應當享有的期限利益。因此,抵押權人行使抵押權以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為要件。但對於未屆清償期的債權,若因法定原因或者約定原因,使債務人喪失期限利益時,債權人得即時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債權受抵押擔保,因債務人喪失期限利益,債權人因此亦可行使抵押權。

3、債務人不履行債務。

倘債務已屆履行期,但債務人履行債務,債權人的債權受清償,抵押權即消滅,自無抵押權實現。

4、債務的未清償不是因為債權人的原因所造成的。

債務不履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不可抗力的原因;有債權人的原因;有債務人的原因。只有在因債務人方面的原因未清償債務時,抵押權人才可以實現抵押權;如因其他原因致使債務不履行的,抵押權人不能實現抵押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