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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無力支付保費時能解除保險合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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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無力支付保費時能解除保險合同嗎

合同終止,是指因發生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的情況,使合同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消滅,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終止。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因為,合同終止只是使合同關係向將來消滅,並不溯及力,因此不產生恢復原狀的法律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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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的投保人無力負擔,能解除保險合同

保險的投保人無力負擔的經雙方協商是可以解除保險合同的。投保人超過應交保險費日期60天未繳納保險費,保險合同效力中止,自中止之日起滿兩年未繳納保險費,且未能與保險公司達成新的繳費協議,保險公司可以單方面解除保險合同。保險公司解除合同的,應當退還保單的現金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