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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是否可以不經被保險人同意就變更或解除保險合同

保險合同 閱讀(2.22W)
投保人是否可以不經被保險人同意就變更或解除保險合同

保險理賠,是指在保險標的發生保險事故而使被保險人財產受到損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損害時,或保單約定的其它保險事故出險而需要給付保險金時,保險公司根據合同規定,履行賠償或給付責任的行為。簡單的說,保險理賠是保險人在保險標的發生風險事故後,對被保險人提出的索賠請求進行處理的行為。在保險經營中,保險理賠是保險補償職能的具體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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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指定或變更受益人必須經被保險人同意

為避免道德風險,即防止投保人、受益人為了獲得保險金而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疾病,各國法律一般都規定,受益人由被保險人指定或變更,或經被保險人同意後由投保人指定或變更。我國的《保險法》第61條規定“人身保險的受益人由被保險人或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時須經被保險人同意。被保險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由其監護人指定受益人。"《保險法》第62條規定"投保人變更受益人時須經被保險人同意。“因此我們提醒投保人和被保險人,一旦發生變化需要變更受益人,應儘早到保險辦理保單變更事宜,否則一旦出現賠付,則應依據保單和現行法律法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