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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公司債券的程式是什麼

證券糾紛 閱讀(3.14W)
發行公司債券的程式是什麼
發行公司債券的程式程式如下:
1、發行人形成發債意願並與相關部門或機構預溝通。
2、製作發行人本次債券發行的申請報告。
3、召開股東大會,形成董事會決議,制定債券發行章程。
4、出具發行企業債券可行性研究報告。報告應包括債券資金用途、發行風險說明、償債能力分析等。
5、安排擔保事宜。
6、安排審計機構。發行人及其擔保人提供的最近三年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和利潤分配表、現金流量表),經具有從業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
7、安排信用評級。
8、安排律師進行盡職調查。企業債券發行申請材料由具有從業資格的律師事務所進行進行盡職調查並出具法律意見書。
9、組建營銷團。企業債券由具有承銷資格的證券經營機構承銷,企業不得自行銷售企業債券。主承銷商由企業自主選擇。需要組織承銷團的,由主承銷商組織承銷團。
10、其他。主承銷商協助製作完成債券申報材料,並報送相關部門和機構進行審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十六條
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淨資產不低於人民幣三千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淨資產不低於人民幣六千萬元;
(二)累計債券餘額不超過公司淨資產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
(四)籌集的資金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五)債券的利率不超過國務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