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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債券發行和稽核的基本程式是什麼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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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發行流程

公司債券發行和稽核的基本程式是什麼樣的?

1、作出決議或決定

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發行公司債券,由董事會制訂方案,股東會作出決議;國有獨資公司發行公司債券,應由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者國家授權的部門作出決定。

2、申請發行

公司在作出發行公司債券的決議或者決定後,必須依照公司法規定的條件,向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提交規定的申請檔案,報請批准,所提交的申請檔案,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向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提交的申請檔案包括:公司登記證明、公司章程。公司債券募集辦法、資產評估報告和驗資報告。

3、發行公司債券的批准

國務院授權的部門依照法定條件負責批准公司債券的發行,該部門應當自受理公司債券發行申請檔案之日起三個月內作出決定;不予審批的,應當作出說明。

4、公告募集辦法

發行公司債券申請經批准後,應當公告債券募集辦法;在募集辦法中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公司名稱;

(2)債券總額和債券的票面金額;

(3)債券的利率;

(4)還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5)債券發行的起止日期;

(6)公司淨資產額;

(7)已發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債券總額;

(8)公司債券的承銷機構。

5、公司債券的載明事項

公司發行公司債券,必須在債券上載明公司名稱、債券票面金額、利率、償還期限等事項,並由董事長簽名,公司蓋章。

二、企業債券發行的審批程式

企業發行債券時需要經過配額稽核與資格稽核兩個環節:

1、配額稽核程式,申請公司債的發行配額稽核要經過下列環節:

(1)發行人在發行債券前,須向其行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只有在行業主管部門正式批准並且推薦的前提下,才能申請發行債券;

(2)該企業主管部門向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計劃單列市的人行分行、計委申報發行配額;

(3)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計劃單列市的人行分行、計委共同編制當地全國企業債券年度發行計劃,並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和國家計委稽核;

(4)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國家計委綜合各地申報的發行計劃,共同編制全國企業債券年度發行計劃,並報國務院批准;

2、資格稽核程式:公司在得到債券發行的配額之後,應向有權稽核發行申請的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報送相關的申請檔案。中央企業發行企業債券,由中國人民銀行會同國家計委審批;地方企業發行企業債券,則由中國人民銀行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分行會同同級計劃管理部門審批。

其實公司發行債券的程式是由國家進行統一的規定的。當然對於企業發行債券的稽核也是非常的嚴格的,而且如果想要發行公司債券那麼首先就需要向相關的部門提出申請,只有在相關部門稽核通過之後才能準備債券的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