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條件是什麼
公司債券是股份制公司發行的一種債務契約,公司承諾在未來的特定日期,償還本金並按事先規定的利率支付利息。
公司債券是公司債的法定形式,公司債是公司債券的實質內容。
1、發行公司債的一般條件:
(1)發行主體;
(2)發行公司的淨資產額;
(3)發行公司的累計債券總額;
(4)發行公司的盈利能力;
(5)所籌資金的投向;
(6)債券的利率水平;
(7)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2、發行公司債的禁止性條件:
(1)前一次發行的公司債券尚未募足的;
(2)對已發行的公司債券或者其債務有違約或者延遲支付本金的事實,且仍處於繼續狀態的。
二、發行債券的程式怎麼走
1、作出決議或決定
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發行公司債券,由董事會制訂方案,股東會作出決議;國有獨資公司發行公司債券,應由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者國家授權的部門作出決定。
2、申、請發行
公司在作出發行公司債券的決議或者決定後,必須依照公司法規定的條件,向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提交規定的申請檔案,報請批准,所提交的申請檔案,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向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提交的申請檔案包括:公司登記證明、公司章程。公司債券募集辦法、資產評估報告和驗資報告。
3、發行公司債券的批准
國務院授權的部門依照法定條件負責批准公司債券的發行,該部門應當自受理公司債券發行申請檔案之日起三個月內作出決定;不予審批的,應當作出說明。
4、公告募集辦法
發行公司債券申請經批准後,應當公告債券募集辦法;在募集辦法中應當載明下列事項:(1)公司名稱;(2)債券總額和債券的票面金額;(3)債券的利率; (4)還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5)債券發行的起止日期;(6)公司淨資產額;(7)已發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債券總額;(8)公司債券的承銷機構。
5、公司債券的載明事項
公司發行公司債券,必須在債券上載明公司名稱、債券票面金額、利率、償還期限等事項,並由董事長簽名,公司蓋章。
6、公司債券存根簿
公司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置備公司債券存根簿。發行記名公司債券的,應當在公司債券存根簿上載明下列事項:(1)債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2)債券持有人取得債券的日期及債務的編號;(3)債券總額,債券的票面金額,債券的利率,債券的還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4)債券的發行日期。
7、發行中不當行為的糾正
國務院授權的部門對已作出的審批公司債券發行的決定,發現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應當予以撤銷;尚未發行的,停止發行;已經發行公司債券的,發行的公司應當向認購人退還所繳股款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申請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條件上文已經做了詳細的介紹,公司要想發行債券,首先就要看自己是否符合發行債券的資格,如果沒有資格,那是不能發行債券的,當然我們還要注意,如果公司上一次發行的債券還沒有募足時,也是不能夠發行債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