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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親假路費要報銷高鐵嗎

探親假 閱讀(5.88K)

一、探親假的待遇

探親假路費要報銷高鐵嗎

《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第5條規定,職工在規定的探親假期和路程假期內,按照本人的標準工資發給工資。

第6條規定,職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準工資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過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

需要指出的是,對非國有企事業單位的職工是否有探親假,國家無規定。因此,這類用人單位可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決定是否參考國務院有關規定製定本單位有關探親假的規章制度。

二、職工探親往返車船費,按下列標準開支:

(1)乘火車(包括直快、特快)的,不分職級,一律報硬席座位費。年滿五十週歲以上並連續乘火車四十八小時以上的,可報硬席臥鋪費。

(2)乘輪船的,報四等艙位(或比統艙高一級艙位)費。

(3)乘長途公共汽車的,憑據按實報銷。

(4)探親途中的市內交通費,可按起止站的直線公共電車、汽車、輪渡費憑據報銷。但乘坐市內出租機動車輛的開支,應由職工自理,不予報銷。

(5)職工探親不得報銷飛機票。因故乘坐飛機的,可按直線車、船票價報銷,多支部分由職工處理。

三、職工探親住宿費開支標準:

(1)職工探親往返途中,限於交通條件,必須中途轉車、轉船並在中轉地點住宿的,每中轉一次,可憑據報銷一天的普通房間床位的住宿費。如中轉住宿費超過規定天數的,其超過部分由職工自理。

(2)職工探親途中連續乘長途汽車,夜間停駛必須住宿的,其住宿費憑據報銷。

探親假能夠給我們帶來的福利待遇是非常好的,所以我們在繁忙的工作生活中不要忘記這些國家帶給我們的福利政策,有時間的話想要放鬆的時候,還是應該用這些假期多回家看看。探親假路費要報銷高鐵嗎這樣的問題,相信在資訊普及之後問題就不會再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