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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產假是如何規定的 | 產假工資怎麼發?

產假 閱讀(2.07W)

產假是每個女職員都需要請的,對於那些已經結婚,並且懷孕的女職員來說,對這方面是更加關注的。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職員以事假、請假、產假需要請假的,都需要提前向用人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及時是流產家也是需要進行申請的,流產假是如何規定的?

流產假是如何規定的,產假工資怎麼發?

一、流產假是如何規定的?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二、女職工產假工資怎麼算

(一)保胎假,工資按照病假

保胎假是由醫生開證明,所以按病假待遇發放工資。

(二)產前假,工資按八成發。

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於地方法規規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准其休假,工資按照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

(三)產假,領生育津貼

產假包括:98天 30~60天(各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延長生育假) 15天(難產) 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領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是國家補貼給企業,用來發放產假期間工資的,但它的計算方法與公司在社保處的申報工資基數有關,所以實際中的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並不相等,所以有規定: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就高領取,簡單說來就是:

1、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即員工以往每月的實發工資標準,下同)高於生育津貼,那就按產假工資發員工就ok,生育津貼下來,歸企業.

2、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低於生育津貼,那可以先按產假工資發員工,然後生育津貼下來,將與產假工資的差額補給員工,剩下的還是歸企業.

(四)哺乳假,六個半月按照工資八成發,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

女職工生育後,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准,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工資按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

需要注意的是,各個省的計劃生育條例已經取消了晚育假,並延長了產假,各省產假增加的天數30-60天不等,具體產假的天數大家諮詢當地計生部門或者查詢地區計劃生育條例。

對於女職員懷孕四個月內流產的,可以享受半個月的假期,超過四個月流產的,可以享受42天的假期。在休假期間,用人單位需要照常發放工資,在休假結束後,職員應立即到單位上班,如果需要延長假期的,也須書面提出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