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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假期間工資和全勤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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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假期間工資和全勤獎

對於每一位的勞動者而言,憑藉自己的勞動成果獲得報酬是一件開心的事。而每每員工去公司面試,最關心的一個核心就是公司對於員工的工資水平和員工福利待遇。現在的福利待遇指企業為了保留和激勵員工,福利是非現金形式的報酬,而津貼是以現金形式固定發放的。工資的及時發放以及福利的保障是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最為有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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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齡工資和全勤獎計入最低工資標準嗎


加班費、特種作業津貼和福利待遇不計入最低工資。

根據國務院《最低工資規定》第十二條、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總額組成規定》規定,工資由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各種津貼和補貼、加班費、獎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資組成,在勞動者法定工作時間提供正常勞動的情形下,用人單位支付的工資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費、中夜班、高溫、低溫、礦山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環境下津貼和福利待遇。

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實行計件工資或提成工資等工資形式的用人單位,在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基礎上,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相應的最低工資標準。

勞動者由於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未提供正常勞動的,不適用於本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