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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病假人員工資計入哪個會計分錄?

病假 閱讀(1.96W)

單位上班的人突然生病必須需要花費很長的時間治病的話就必須請假,只有在單位認可的情況下才可能會得到批准以及相關的補償,但是無論單位再怎麼關心員工也不可能就因此照常發放原來的工資,而是需要將其病假的工資另做計算。下面一起來看看長期病假人員工資計入哪個會計分錄?

長期病假人員工資計入哪個會計分錄?

長期病假人員工資計入哪個會計分錄?

根據現行會計制度規定,超過六個月的長病假人員工資,計入管理費用。六個月以內,視其工作部門不同而確定。如:生產成本、製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應付福利費等等。

職工病假工資按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80%由用人單位自主確定支付辦法。

勞動法》 第四十七條 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59.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根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第三條: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綜上所述,單位沒有將那些長期需要請假治病的員工開除或者作其他的辭退處理說明單位還是非常照顧該員工並且遵守相關保護員工的法律的,但是員工也不能因此就對單位另外計算工資的決定表示不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