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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一天扣工資標準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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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老病死可以說是人之常情,而在生病的情況下看病治療就是很正常的事情了,不然的話很有可能將小病拖成了大病,這樣就很不划算了。而對於有工作的勞動者來見,在生病期間如果需要看病治療的話,肯定就要請病假。那麼此時病假一天扣工資標準是多少呢?可能大家都想了解,下面就讓本站小編來為你做詳細解答吧。

病假一天扣工資標準是多少?

一、員工病假天數怎麼算

疾病或非因工負傷休假日數應按實際休假日數計算,連續休假期內含有休息日、節假日的應予剔除。而一般公式中提到的計薪日概念,是指國家規定的制度工作日加法定休假日,例如小馮單位的制度工作日是每週工作5天休息2天,6月份單位制度工作日是20 天,如果是5月份就得加上“五一”3天法定休假日,而不是統一的國家規定的20.92天月平均工作天數。

二、病假一天扣工資標準是多少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在病休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勞動合同或集體合同的約定支付病假工資。用人單位支付病假工資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工治療,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不低於本人標準工資的百分之六十支付員工病傷假期工資。就是說,用人單位可以在標準工資的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一百之間確定病假工資標準,但無論確定的標準是多少,用人單位支付給員工的病假工資都不得低於最低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例如:某企業規定病假工資按員工標準工資的百分之六十支付,員工王某的標準工資剛好和最低工資一樣,則該企業應當按照最低工資的百分之八十支付王某病假期間的工資。否則就是剋扣工資,單位必須全額支付員工工資,並向員工支付拖欠或者剋扣工資總額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如果你以此為由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解除勞動關係經濟補償金。

病假工資的支付標準是:工齡不滿2年者,為本人工資60%;已滿2年不滿4年者,為本人工資70%;已滿4年不滿6年者,為本人工資80%。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進一步規定,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按有關規定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根據我國法律中的規定,其實勞動者如果是向單位請病假的話,那麼這樣的情況下單位是不能扣其工資的,不僅不能扣同時還要根據實際的情況支付病假員工相應的工資。因此上文中說的病假一天扣工資標準就不成立。此時會結合勞動者在該單位的時間工作年限,按照相應的標準支付病假期間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