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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求撤銷婚姻是否有時間限制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2.42W)

可撤銷婚姻的請求權是有時效限制的,一般為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可撤銷的婚姻,是指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1052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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