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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撤銷婚姻請求的提出時限是多久

離婚 閱讀(1.34W)

1、受脅迫結婚

一方撤銷婚姻請求的提出時限是多久

(1)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1年內提出。

(2)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內提出。

2、被冒名登記結婚

因被冒名者當時辦結婚證時並未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違反了婚姻自願原則,若要解除此婚姻關係,只能通過行政訴訟申請人民法院依法撤銷民政機關的婚姻登記行為,不能申請婚姻登記機關依法撤銷婚姻登記。

向法院請求撤銷行政行為,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行政行為之日起6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