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解答>子女撫養律師解答>

父母放棄繼承子女遺產宣告書如何寫

子女撫養律師解答 閱讀(1.97W)
父母放棄繼承子女遺產宣告書如何寫
律師解析:只要寫明繼承人放棄繼承即可。具體包括宣告人身份資訊,宣告日期,與被繼承人的關係,屬於第一順序繼承人或者第二順序繼承人等,繼承的財產份額,經過慎重考慮自願宣告如下,本人自願放棄上述遺產的繼承權,放棄繼承權系本人自願,清楚放棄繼承權產生的法律後果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
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