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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繼承權放棄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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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繼承權放棄宣告

遺產繼承權放棄宣告,遺產繼承法律專題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放棄遺產繼承權需要哪些手續?繼承人又不在當地

放棄繼承權要求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的意思表示,如果放棄不動產的繼承,還需要到公證處公證簽字放棄,以下是相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二十五條    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