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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對方簽訂了婚內財產協議 | 事後可以反悔嗎

財產分割律師解答 閱讀(6.48K)

婚內財產分割協議基本上是已經約定不得反悔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有以下兩點婚內財產分割協議無效的情況:
1、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除一方有重大疾病以及一方隱藏、轉移、揮霍財產等情形之外,法律不認可婚內分割財產。所簽訂的婚內財產分割協議無效。
2、如果是以離婚為目的而簽訂財產分割協議的,如雙方協議離婚未成,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可以反悔。一經反悔,法律上視為財產分割協議沒有生效。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1065條規定: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與對方簽訂了婚內財產協議,事後可以反悔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