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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財產分割協議事後可以反悔嗎

合同違約 閱讀(1.83W)

(1)離婚協議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對男女雙方都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都應當認真履行,不能隨意反悔;
(2)對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如有變更或撤銷的意見,雙方不能重新達成合意時,必須向法院提起訴訟,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訴訟必須在協議簽訂後的一年內提起,超過一年的,法院不予受理;
(3)提起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一方必須舉證證明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否則會遭到法院的駁回。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對財產分割協議事後可以反悔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