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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施工合同去哪兒備案?

施工合同糾紛 閱讀(1.11W)

一、建築施工合同去哪兒備案?

建築施工合同去哪兒備案?

建設工程合同的備案是有期限的,要在7日內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部門備案。

備案的流程包括以下幾項:

1、網上申報。上首先承包人登陸政府入口網站,然後在建設工程合同備案管理資訊系統進行合同備案網上申報,根據合同的具體性質、內容在對應的合同備案表中填寫相關資訊,打印出帶條型碼的合同備案表。

2、辦理備案手續。合同當事人攜帶相關資料到合同備案管理機構辦理合同備案手續。

3、正式簽發合同備案表。備案機構稽核合同當事人提供的合同備案資料,符合要求的,加蓋合同備案專用章。

二、建設工程合同備案需要的材料

建設工程合同包括了許多種,不同的種類的建設工程合同備案時需要的材料也不同。

1、勘察合同備案

(1)、勘察合同原件3份;

(2)、勘察合同備案表6份;

2、設計合同備案

(1)、設計合同原件3份;

(2)、設計合同備案表6份;

3、招標代理合同備案

(1)、招標代理合同原件3份;

(2)、招標代理合同備案表6份;

4、造價諮詢合同備案

(1)、造價諮詢合同原件3份;

(2)、造價諮詢合同備案表6份;

(3)、標底檔案原件一份(標底的成果檔案要求裝訂成冊,有編制說明,封面加蓋單位公章,註冊造價工程師、造價員簽字蓋章齊全;

5、施工合同備案

(1)、施工合同6份原件;

(2)、施工合同備案表6份;

(3)、中標通知書1份(影印件加蓋原件存放單位公章);

(4)、招標檔案原件1份;

(5)、類別確認書1份(影印件加蓋原件存放單位公章);

擴充套件資料

建築合同書範本

僱主: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

工程專案及相關檔案:______________

上述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部分 共同條件

1.本合同(按下文規定的定義)中的下列詞和用語,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應具有此處為其所規定的含義:

(1)“僱主”是指合同條件第二部分中指明的已就工程的建築、安裝或交付進行招標並將僱用承包人的一方以及僱主名下的合法繼續人,但不包括(經承包人同意者除外)僱主的任何受讓人。

(2)“承包人”是指其投標已被僱主接受的個人或多人、商號或公司,幷包括承包人的私人代表、繼承人和經許可的受讓人。

在工程專案建設中,為了一個明確雙方的權利與責任,工程的發包方與施工過程中需要通過簽訂建築工程合同,簽訂完之後還需要進行備案,備案就需要去相關部門進行。建設工程合同的備案是有期限的,要在7日內帶齊資料就是去當地的招標的工程政府去進行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