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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施工合同備案是否需要施工許可證?

施工合同糾紛 閱讀(2.9W)

一、建築施工合同備案是否需要施工許可證?

建築施工合同備案是否需要施工許可證?

不需要,施工合同備案所需的材料如下:

1、《建設工程施工許可申請表》原件;

2、合同正式文字一式4份原件;

3、合同當事人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權簽訂合同的,還應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原件;

4、承包人為外地企業的,應提交承包人資質證書以及專案經理(建造師)資格證書影印件(核原件);

5、招標工程,應提交招標檔案和“建設工程招標(發包)程式完成證明書”或“中標通知書”影印件(核原件);

6、非招標工程,應提交經註冊造價工程師簽字,並加蓋註冊執業專用章及編制單位公章的工程預算書原件,同時需提交該註冊造價工程師註冊證影印件。政府投資工程(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祕密的工程、應急建設工程和搶險救災的建設工程)還需提供審計專業局出具的審計報告影印件。

二、建築施工合同的付款方式有幾種?

建築施工合同的資金付款方式有2種,可以分期付款,按工程進度分期付款,即完成一定工作任務支付一定比例的工程款。可以按預付款,即簽訂工程承包合同時預付一部分款項,待工程完工驗收後一次性支付全部工程款。現實中根據實際情況可以靈活應用,還可以用實物、勞務代替折價工程款。

根據付款方式建設工程合同可以分為固定價格合同、可調價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

1、固定價格合同: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範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範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範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這類合同適用於工程量不太大且能精確計算、工期短、技術不太複雜、風險不大的專案。

2、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可根據雙方的約定而調整,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價款包括成本和酬金兩部分,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成本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方法。

總承包方向分包方支付本合同總價款的30%;在完成分包工程總量的50%後7天內,經雙方確認後,總承包方再向分包方支付本合同總價款的30%;在分包工程完成,經過雙方初次驗收合格後2個月內,總承包方再向分包方支付本合同總價款的30%;餘下10%款項做為工程質量保證金,在工程保質期滿後1個月內,無重大工程質量問題,總承包方則向分包方支付此10%款項。

建築施工合同的付款方式有兩種,一種是按期付款,一種是按預約付款。分期付款是按照工程進度進行付款,完成一定的工程量,支付一定的款項。預約付款是簽訂合同時需要預先支付一定的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