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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施工許可證的有效期是多久?

建築工程法規 閱讀(3.19W)

建設方通過投標,拿到工程的承包權後,按照法律規定,在開工之前,建設方要辦理一些證件,其中就包括建築施工許可證。有了這個證件,工程才能合法的開工,否則就屬於違規建設。許可證是有一定使用期限的,那麼建築施工許可證的有效期是多久?下面我們一起聽聽小編的說法。

建築施工許可證的有效期是多久?

一、建築施工許可證的有效期是多久?

建設單位應自領取許可證之日起3個月內開工,延期以兩次為限,每次不超過3個月。既不開工又不申請延期或延期超時的,許可證自動廢止。在建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設單位應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個月內,向發證機關報告,並做好維護管理工作。批准開工的建築工程因故不能按期開工超過6個月的,應重新辦理開工報告批准手續。

二、辦理建築施工許可證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建設單位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並提交相應的證明檔案:

1、依法應當辦理用地批准手續的,已經辦理該建築工程用地批准手續。

2、在城市、鎮規劃區的建築工程,已經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施工場地已經基本具備施工條件,需要徵收房屋的,其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經確定施工企業。按照規定應當招標的工程沒有招標,應當公開招標的工程沒有公開招標,或者肢解發包工程,以及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企業的,所確定的施工企業無效。

5、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技術資料,施工圖設計檔案已按規定審查合格。

6、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施工企業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中有根據建築工程特點制定的相應質量、安全技術措施。建立工程質量安全責任制並落實到人。專業性較強的工程專案編制了專項質量、安全施工組織設計,並按照規定辦理了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手續。

7、按照規定應當委託監理的工程已委託監理。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辦理建築施工許可證的程式是怎樣的?

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應當按照下列程式進行:

1、建設單位向發證機關領取《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申請表》。

2、建設單位持加蓋單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鑑的《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申請表》,並附本辦法第四條規定的證明檔案,向發證機關提出申請。

3、發證機關在收到建設單位報送的《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申請表》和所附證明檔案後,對於符合條件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頒發施工許可證;對於證明檔案不齊全或者失效的,應當當場或者五日內一次告知建設單位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審批時間可以自證明檔案補正齊全後作相應順延;對於不符合條件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通知建設單位,並說明理由。

由此可見,按照法律規定,建設方拿到施工許可證後,應該在三個月內開工,也就是說建築施工許可證的有效期是三個月。如果因為特殊情況無法及時開工的,建設方可以申請延期,但是最多能夠申請兩次。重新申領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建設方需要提交原許可證、工程延期說明等資料,並重新填寫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