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建設工程糾紛>建築工程法規>

建築法規定 | 申請領取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

建築工程法規 閱讀(1.81W)
建築法規定 申請領取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

現如今,建築業一片欣欣向榮,包括現在與前景都是美好的,於是,越來越多的人投身建築。我們知道,建築工程都有施工合同,按理來說,一切按照施工合同進行就可以,但是,有時還是會出現糾紛。而其實,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其實就和其他民事糾紛一樣,總體來說,就四種形式和解、調解、仲裁和訴訟。但需要當事人結合實際情況,選擇恰當的方式解決施工合同糾紛。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領取條件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二章 建築許可第一節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第七條建築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已經取得規劃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七)建設資金已經落實,領取條件有哪些答。第八條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不再領取施工許可證;(八)法律,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限額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二)在都市計畫區的建築工程。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六)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式批准開工報告的建築工程,其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一)已經辦理該建築工程用地批准手續、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三)需要拆遷的;(四)已經確定建築施工企業;(五)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