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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有哪些步驟

工程質量糾紛 閱讀(5.17K)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有哪些步驟
(一)根據建設專案(工程)的規模大小和複雜程度,整個建設專案(工程)的驗收可分為初步驗收和竣工驗收兩個階段進行。規模較大、較複雜的建設專案(工程),應先進行初驗,然後進行全部建設專案(工程)的竣工驗收。規模較小、較簡單的專案(工程),可以一次進行全部專案(工程)的竣工驗收。
(二)建設專案(工程)在竣工驗收之前,由建設單位組織施工、設計及使用等有關單位進行初驗。初驗前由施工單位按照國家規定,整理好檔案、技術資料,向建設單位提出交工報告。建設單位接到報告後,應及時組織初驗。
(三)建設專案(工程)全部完成,經過各單項工程的驗收,符合設計要求,並具備竣工圖表、竣工決算、工程總結等必要檔案資料,由專案(工程)主管部門或建設單位向負責驗收的單位提出竣工驗收申請報告。

法律依據: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十六條
建設單位收到建設工程竣工報告後,應當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二)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裝置的進場試驗報告;
(四)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檔案;
(五)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
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第十七條
建設單位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檔案管理的規定,及時收集、整理建設專案各環節的檔案資料,建立、健全建設專案檔案,並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後,及時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移交建設專案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