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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辦理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應當提交哪些檔案?

工程質量糾紛 閱讀(3W)

建設單位會提前向有關單位發出工程竣工驗收通知書,主持工程竣工驗收會議,然後由有關單位工程技術人員對單位工程實體質量進行驗收檢查,介紹工程建設中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相關檔案的質量檢查驗收情況等,由監理單位出具評估報告,驗收小組對資料報告進行審查,最後建設單位對工程竣工驗收會議總結,宣佈工程竣工驗收結果。

建設單位辦理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應當提交哪些檔案?

法律依據: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九條,建設單位應當自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將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規劃、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檔案或者准許使用檔案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發現建設單位在竣工驗收過程中有違反國家有關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行為的,責令停止使用,重新組織竣工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