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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質量保修期的規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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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質量保修期的規定有哪些

工程質量保修期的規定有哪些?

國務院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規定:施工單位對施工中出現質量問題的建設工程或者竣工驗收不合格的建設工程,應當負責返修。

(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檔案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裝置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國務院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建設工程在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的,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保修義務,並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建設工程質量保脩金是指發包人與承包人在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中約定,用以維修工程在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內出現的質量缺陷的資金。

保修期是從竣/交工驗收合格之後即日起計算。

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建築工程質量最低保修期限相關規定:

《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檔案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裝置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專案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

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各類建築工程的保修期自辦理交工手續之日起計算,其保修期具體規定如下:

(1)民用與公共建築、一般工業建築、構築物的土建工程為1年;

(2)建築物的照明電氣,上下水管線安裝工程為6個月;

(3)建築物的供熱、供冷系統為一個採暖、供冷期;

(4)室外的卜下水和小區道路為1年;

(5)工業建築的裝置、電氣、儀表、工藝管線和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其保修內容和期限,由使用單位和施工單位在合同中規定。

根據《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質保期一般為6個月、12個月、18個月或者是24個月,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而根據《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檔案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裝置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其他專案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第四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申請批准手續:

(一)需要臨時佔用規劃批准範圍以外場地的;

(二)可能損壞道路、管線、電力、郵電通訊等公共設施的;

(三)需要臨時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的;

(四)需要進行爆破作業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需要辦理報批手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建築安全生產的管理,並依法接受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對建築安全生產的指導和監督。

第四十四條,建築施工企業必須依法加強對建築安全生產的管理,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傷亡和其他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

建築施工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負責。

綜上所述,關於工程質量保修期的規定相關資料,以上就是部分的解釋,主要還是依據相應的法律規定作出的解釋,我們一定要嚴格按照相應的法律規定,以及相應的工程質量要求來進行檢測,如果還有其他專業性問題需要我們解決的,要根據具體情況來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