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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質量最低保修期限是如何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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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質量最低保修期限是如何規定的?

工程質量最低保修期限是如何規定的?

建設部的《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規定: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築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檔案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而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系統、給排水管道、裝置安裝為2年;

(五)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專案的保修期限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約定。 房屋建築工程保修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汁算。

工程質量的驗收記錄

單位工程質量驗收記錄、紀要

1.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由建設單位負責組織實施,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委託的監督站負責對工程質量驗收(包括對組織形式、程式及標準執行等情況)實施監督。

2.工程必須具備下列條件及檔案方可組織質量驗收:

(1)完成設計要求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質量均已驗收合格。

(2)工程質量驗收申請表。

(3)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4)工程勘察、設計檔案質量檢查報告。

(5)經質量監督機構抽查的完整的質量控制和工程管理資料。

(6)建設單位已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7)施工單位簽署的《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書》。

(8)消防、燃氣、電梯的准許使用檔案。

(9)市政基礎設施的有關質量檢測和功能性試驗資料。

(10)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

(11)單位工程施工安全評價書。

(12)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委託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等部門責令整改的問題已全部整改完成。

3.單位工程質量驗收記錄及其附件[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驗收紀要]由建設單位負責填寫並加蓋單位公章和單位負責人簽名一式五份,其中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監督站、備案機關各持一份,其主要內容包括工程概況,建設單位執行基本建設程式情況,對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方面作出全面評價,工程質量驗收時間、程式、內容和組織形式,工程質量驗收意見等。

綜合上面所說的,工程質量對於一個工程來說是特別重要的,而且在一個工程完工之後,工程質量也是有質量保修期限的,這也是為了可以更好的保障開發商的利益不受到損害,而對於施工方如果出現質量的問題就必須要及時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