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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工程質量保修期規定是怎樣的?

工程質量糾紛 閱讀(2.63W)

我國電力工程是建設工程的一部分,具有高度專業化、整體緊密結合、運作隨機的特點。電網整體中任何一個環節的質量都需緊密監控。一旦發生事故,危害範圍廣,恢復週期長,所造成的損失就會很大。因電力系統應用廣泛,生產生活都無法脫離,質量條例中規定建設、監管部分分別應負起責任,遵守電力工程質量保修期規定,避免電力事故,合理利用電力創造經濟效益。那麼電力工程質量保修期規定是怎樣的,下面本站小編就給大傢俱體做個介紹。

電力工程質量保修期規定是怎樣的?

電力工程質量保修期規定是怎樣的

一、建設工程質量保修規定

(一)總體規定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建設工程質量的管理,保證建設工程質量,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設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等有關活動及實施對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必須遵守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建設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築工程、線路管道和裝置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

第三條 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依法對建設工程質量負責。

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

第五條 從事建設工程活動,必須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式,堅持先勘察、後設計、再施工的原則。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不得超越許可權審批建設專案或者擅自簡化基本建設程式。

第六條 國家鼓勵採用先進的科學技術和管理方法,提高建設工程質量。

(二)建設工程質量保修

第三十九條 建設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

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在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時,應當向建設單位出具質量保修書。質量保修書中應當明確建設工程的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

第四十條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1、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檔案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3、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裝置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專案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

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第四十一條 建設工程在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的,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保修義務,並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二條 建設工程在超過合理使用年限後需要繼續使用的,產權所有人應當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勘察、設計單位鑑定,並根據鑑定結果採取加固、維修等措施,重新界定使用期。

二、電力工程質量保修期的起算、延長和終止

1、保修期的起算

按承包合同約定和有關規定,或按工程專案移交生產交接證書中註明的保修起算日期。

2、保修期的延長

若保修期滿後仍存在施工期的施工質量缺陷未修復或有其他約定時,專案監理機構應在徵得建設單位同意並與承包單位協商後,做出相關工程專案保修期延長的決定。

3、保修期的終止

保修期或保修延長期滿,承包單位提出保修期終止申請後,專案監理機構對承包單位進行修復或重建的工程進行驗收,合格後,保修期終止。

需要發包方和承包方在建設合同中書面約定好,同時約定維修事項、雙方責任、保脩金數額等內容。施工方維修的前提條件為發生問題的時間點仍在保修期限範圍內和保證事故前為正常使用該竣工工程。保修期並非一成不變,延長事項雙方可以單獨協商,有糾紛可以上訴處理,可諮詢本站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