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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訂立的遺囑要如何撤銷

遺產繼承 閱讀(2.6W)

已訂立的遺囑要如何撤銷

依照《繼承法》,公民可以自由地訂立遺囑,處分自己死後的財產;也可以隨時隨地撤銷或者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但是訂立遺囑需要符合一定的條件才發生法律效力,撤銷遺囑也一樣。如何撤銷所立遺囑,才會發生遺囑人期望的效果呢?也就是說,已訂立的遺囑怎樣撤銷?下文中為您解答這些問題。

一、如何撤銷所立遺囑

依照《繼承法》,公民可以自由地訂立遺囑,處分自己死後的財產;也可以隨時隨地撤銷或者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撤銷遺囑一般有以下幾種方式:

1、用一定的方式宣告撤銷或變更原遺囑。遺囑人可以以書面形式向原訂立遺囑的公證機關或原遺囑的代書人、見證人作出撤銷或變更原遺囑的宣告。

2、以立新遺囑的方式使原遺囑喪失法律效力。《繼承法》第20條第2款規定:“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牴觸的,以最後的遺囑為準。”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也規定,遺囑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數份內容相牴觸的遺囑,有公證遺囑的,以最後所立公證遺囑為準,沒有公證遺囑的,以最後的遺囑為準。如果遺囑人原所立的是公證遺囑,在撤銷時,仍需要原公證機關辦理,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均不得撤銷原公證遺囑。

3、遺囑人生前的行為與遺囑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遺囑處分的財產在繼承開始時滅失、部分滅失或所有權轉移、部分轉移的,遺囑視為被撤銷或部分被撤銷。

二、已訂立的遺囑怎樣撤銷

如果說遺囑的變更只是遺囑內容的部分修改,那麼遺囑的撤銷就是通過合法的方式把原來所立的遺囑的全部內容予以取消的行為。

撤銷遺囑只能由遺囑人本人在生前親自進行,撤銷遺囑的方式要注意必須合法,一般來說,遺囑的撤銷既可用宣告原遺囑無效的方式,也可用立新遺囑的方式撤銷,但採用發表宣告的方式撤銷原遺囑,必須遵照設立原遺囑的程式進行。遺囑人生前對遺囑所涉及財產的實際處分視為原遺囑被撤銷或部分被撤銷,例如遺囑人立遺囑把財產留給三個子女,但在生前將遺囑所涉及的該項財產變賣了,這種生前處分財產的行為在法律上視為遺囑的撤銷。

《繼承法》規定:遺囑人立有數份遺囑的,其內容相互牴觸的,以最後所立的遺囑為準。如果遺囑人最後所立的遺囑內容同原立數份遺囑的內容相沖突,應視為最後所立的遺囑撤銷原來所立的全部遺囑,但是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公證遺囑。即便公證遺囑不是立遺囑人最後所立的遺囑,公證遺囑也具有最終的效力,它是立遺囑人在法律上最後意志的反映。

希望本文對您解決自己的實際問題有幫助。撤銷所立遺囑的行為存在瑕疵的,會影響撤銷的效力,而這可能會為整個家庭埋下隱患。撤銷遺囑前,最好是諮詢一下專業遺產繼承律師,瞭解清楚撤銷的方式、撤銷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