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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遺囑人如何撤銷遺囑?

遺產繼承 閱讀(2.06W)

一、立遺囑人如何撤銷遺囑?

立遺囑人如何撤銷遺囑?

遺囑的變更、撤銷方法有下列幾種:

1、以書面形式明示變更或撤銷原遺囑。

2、以立新遺囑的方式變更或撤銷原遺囑。

遺囑人在訂立新的遺囑中,不論是否明確撤銷、變更原遺囑,只要前後兩個遺囑的內容相牴觸,即意味著前遺囑被推定為變更或撤銷。全部牴觸,全部撤銷,部分牴觸,部分撤銷。但是,如果遺囑人原來所立的遺囑是公證遺囑,在變更或撤銷原遺囑時,仍需經原公證機關辦理。

遺囑的撤銷同設立遺囑一樣是遺囑人的自由,可以單方面進行,也可在生存期間的任何時間和地點進行。其方式和程式一般應當同原立遺囑的方式、程式相適應。也可以立新遺囑的方式使原遺囑喪失法律效力。遺囑人的行為與遺囑相牴觸時,其牴觸行為視為對原遺囑的撤銷;遺囑人故意銷燬遺囑時,則推定為對原遺囑的撤銷。

二、遺囑的形式有哪些?

1、自書遺囑

遺囑人自己書寫的遺囑,稱為自書遺囑。自書遺囑是遺囑人親筆將自己的意思用文字表達出來。

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2、代書遺囑

代書遺囑是由他人代筆書寫的遺囑。代書遺囑通常是在遺囑人不會寫字或因病不能寫字的情況下不得已而為之的。但為了保證代筆人書寫的遺囑確實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減少糾紛,應由二人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它在場見證人和遺囑人在代書遺囑上簽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條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並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註明年、月、日。

3、列印遺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條  列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註明年、月、日。

4、錄音錄影。錄音遺囑是由錄音機錄製下來的遺囑人口授的遺囑。用錄音遺囑容易被偽造和剪輯,因此,法律規定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以證明遺囑的真實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  以錄音錄影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影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5、口頭遺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消除後,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影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6、公證遺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

任何在世期間積累了財產的主體,都可以選擇訂立遺囑來處分自己的財產,避免在自己死亡後,親屬就遺產的分割問題發生糾紛。遺囑訂立後,此財產所有者,可以選擇合適的方式變更或者撤回已經訂立的遺囑,然後之前訂立的遺囑就會無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