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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地房產如何立遺囑才合法有效?

遺產繼承 閱讀(3.04W)

一、異地房產如何立遺囑才合法有效?

異地房產如何立遺囑才合法有效?

1. 遺囑人是否具有遺囑能力,以遺囑設立時為準。

2. 遺囑必須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且以最後的意思表示為準。

3. 遺囑不得取消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否則遺囑部分無效。

4. 遺囑中處分的財產須為遺囑人的個人合法財產。遺囑人處分了屬於國家、集體或者他人所有的財產的,遺囑的該部分內容應認定為無效。

二、異地房產繼承公證辦理方法有哪些?

(一)、手續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登出戶籍,辦理死亡證明;

(二)、到區或市公證處(原外銷商品房到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房產繼承分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2、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係的證明檔案;

4、繼承人的身份證件;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另需提交的資料:被繼承人所立遺囑(該遺囑必須是已公證過的遺囑,其他形式的遺囑由於無法認定其真實性,因此暫不予採納)。

(三)、辦理房屋過戶登記,申請人是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申請人應當向登記機構提交下列檔案:《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身份證明(影印件)、房地產權證書(原件)、繼承權公證文書或者遺囑公證書和接受遺贈公證書(原件)契稅完稅憑證(原件)。

綜合上面所說的,立遺囑是由遺囑者本人親自來進行訂立,不管名下的房產是在本地還是在異地,在訂立的時候只要清楚的表達出了自己的意願,那麼在當事人死亡之後遺囑才會生效,從而就可以依法的進行分配遺產,但對於繼承公證要過戶的話就需要諮詢清楚,並且才能獲得此房產的所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