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遺產繼承>

代書遺囑要如何訂立才有效

遺產繼承 閱讀(1.03W)

代書遺囑要如何訂立才有效

代書遺囑不是代書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遺囑,而是代書人按照遺囑人的意思表示,如實地記載遺囑人口述的遺囑內容,那麼具體來說代書遺囑要如何訂立?另一方面,代書遺囑畢竟不是自己親手書寫,而是假手於人,所以訂立的時候要分外謹慎,那麼訂立代書遺囑要注意哪些問題?本文就上述問題介紹如下,幫助大家更好地瞭解代書遺囑。

一、代書遺囑要如何訂立

1、訂立代書遺囑的條件:

(1)實質要件:

①遺囑人必須要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②遺囑人所立的遺囑必須是其真實意思表示。

③遺囑人對遺囑所處分的財產必須是有處分權的。

④遺囑的內容必須合法。內容不合法的遺囑主要有三個情況:

其一,遺囑取消了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

其二,遺囑沒有為胎兒保留必要的繼承份額。

其三,遺囑內容違反其他法律

(2)形式要件:

①遺囑人口述遺囑內容,由見證人代替遺囑人書寫遺囑。

②代書遺囑必須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其中一人可為代書人。

③代書人、見證人和遺囑人必須在遺囑上簽名,並註明年、月、日。

2、代書遺囑的內容:

(1)本人身份的說明:身份證號碼、住所、近親屬情況。

(2)本人委託的遺囑執行人的說明:身份證,授權委託書,住所、指定遺囑執行人與本人的關係,如有任何利害關係應註明不影響其執行人效力,指定後備執行人,確認的簽名包括各種簽名字型的示範。

(3)本人遺囑法律效力的說明:法律依據,身體狀況、精神狀況、行為能力,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未受脅迫、欺騙所立,遺囑內容要真實、合法,所處分的財產為個人所有,給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了必要的份額,遺囑人所提供的遺囑或者遺囑草稿的形成時間、地點和過程,是自書還是代書,是否本人的真實意願,有無修改、補充,對遺產的處分是否附有條件;遺囑或者遺囑草稿上的簽名、蓋章或者手印是否其本人所為。

(4)本人財產的說明:房產、存款、股票、汽車、現金、投資、所內、債權等,相關合同、產權證及憑證,以前是否曾以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等方式進行過處分,有無已設立擔保、已被查封、扣押等限制所有權的情況。

(5)本人保險的說明:收益人基本情況,監護人,遺囑執行人、相關合同單證理賠方法。

(6)本人相關事務的執行債權債務、財產分配、個人用品:汽車、電腦、書籍、信函、照片、給相關人員的信函呈送。

(7)以前訂立遺囑的情況,數份遺囑,而內容有牴觸的,以最後的遺囑有效的宣告。

(8)簽名及日期。

二、訂立代書遺囑要注意哪些問題

1、代書遺囑見證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遺囑見證人應當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按照《民法通則》的規定,年滿l8週歲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已滿16週歲不滿18週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作為其主要生活來源的,在法律上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作為遺囑見證人。但是限制行為能力人和無行為能力人則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2)遺囑見證人應當是能夠理解遺囑的內容、懂得遺囑所有文字的人。有些人雖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但沒有從事遺囑見證活動的能力。

(3)與繼承人、遺囑人沒有利害關係。因為有利害關係的人更有可能受其利益的驅動而做不真實的證明。

2、關於按手印,我國民間對此一直有“簽字畫押”的習俗,即“簽字”等同“畫押”。在各類民事、商事司法實踐中,對“簽名”或者“畫押”,如果嚴格機械堅持要式性,就可能會違背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但是,在涉及“代書遺囑”的繼承案件中,被繼承人已經死亡,如果沒有“簽名”只有“按印”,就很難確保設立遺囑時被繼承人神志清醒,未受脅迫等影響,而只能由見證人、代書人事後加以證明,難以確認該代書遺囑是被繼承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所以“按手印”是無效的。

3、實踐中存在用蓋私章代替簽名的情況,公章與私章一字之差但效力相去甚遠,在我國公章採用的是備案制,對於單位而言,經備案的公章一旦在法律文書上出現,就當然發生法律效力,單位如沒有相當的抗辯理由,便應當承擔由此帶來的法律後果。而私章則不然,我國對私章並沒有實行備案管理,私章往往出現於非正式場合,私章對某個人而言並不具有人格化、特定化,標明某人名字的私章與該人並不具有法律上必然的對應關係。即使有證據證實遺囑上蓋有的某人的私章是該人經常使用的,該簽章也是無效的。

通過上文的介紹,相信我們對“代書遺囑要如何訂立”、“訂立代書遺囑要注意哪些問題”有了進一步瞭解。需要注意的是,遺囑代書人應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一定的文化水平,其他條件同代書遺囑見證人的要求相同,並且代書遺囑代書人同時也可擔任見證人。訂立代書遺囑,不妨請專業的遺產繼承律師來擔任代書人和見證人,保障訂立代書遺囑的過程更加合法有效,從而更好地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