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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期間造成工傷沒買社保怎麼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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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期間造成工傷沒買社保怎麼要求賠償
上班期間造成工傷沒買社保怎麼要求賠償
用人單位未參加工傷保險,職工遭受工傷事故不賠償可以通過勞動爭議仲裁維權。
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專案和標準支付費用。
屬於工傷情況的,用人單位應該自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個月內申請工傷鑑定,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待認定為工傷後,到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做鑑定,再根據鑑定意見和工資水平計算具體賠償金額。
具體賠償專案包括: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被撫養人撫養費等。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沒有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發生工傷的,又用人單位按規定支付工傷保險費用。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工傷職工可以通過勞動爭議仲裁維權。
不願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用人單位自然千方百計逃避工傷保險責任,工傷職工應當及時申請工傷認定,構成傷殘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