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撫卹金可以作為遺產繼承嗎

遺產繼承 閱讀(2.93W)

撫卹金可以作為遺產繼承嗎

一、撫卹金可以作為遺產繼承

撫卹金是按照有關規定給予死者家屬的一種補償費用,是對死者家屬的撫慰和經濟補償,應由受撫慰的家屬享有。單位支付的一次性撫卹金是職工死亡後,所在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給予死者家屬或其生前被撫養人的精神撫慰和經濟補償。由於撫卹金不是給予死者的,也不是死者生前的財產,發給死者家屬的撫卹金不是對死者的經濟補償,而是有關單位給予其家屬的物質幫助和精神安慰,特別是用以優撫、救助那些依靠死者生活而無經濟來源的未成年人和喪失勞動能力的直系親屬,並非死者的個人財產,一般來說,撫卹金撫卹的物件是死亡人的近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依靠其生活的未成年的弟、妹和撫養人。

享受撫卹金待遇的人一般須具備兩個條件:

一是必須是死者的直系親屬;

二是死者生前主要或部分供養的人。死者的近親屬對於撫卹金均享有權利,撫卹金的分配可以參照遺產的分配原則來處理。因此,故撫卹金不屬於遺產的範圍,不能作為遺產繼承。

二、哪些財產不可以繼承?

1.與被繼承人的人身密不可分的人身權不能繼承,例如,公民的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等。

2.與公民的人身有關的債權、債務,因為這種債權債務是以特定人的行為為客體,與債務人、債權人的人身有密切的聯絡,因此不能作為遺產繼承。

3.國有資源使用權,例如,採礦權、水資源使用權等,之所以這樣規定,是因為這些國有資產的使用權都是經過特定程式授予特定人享有的。如果繼承人要使用這些資源的使用權,必須另行申請,經審查批准後重新獲得使用權。

4.承包經營權不屬於遺產,不能繼承。

5.宅基地使用權,公民使用的宅基地,只能與房屋所有權一同轉移,不能作為遺產繼承,只能在繼承房屋所有權時,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權。

雖然死亡撫卹金是因為公民出現了死亡的後果而給付的,但給付的物件並不是死者,而應該是死者的近親屬。根據《民法典》中的規定,既然撫卹金本身就不屬於死者合法所有的財產,那麼在其去世之後撫卹金也不能成為其遺產,由法定繼承人來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