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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房產繼承公證需要什麼手續辦理流程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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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農村房產繼承公證需要什麼手續辦理流程是怎樣的?

農村房產繼承公證需要什麼手續辦理流程是怎樣的?

(一)農村房屋繼承需要什麼手續

到被繼承房產所在地公證處辦理房產繼承公證,申請人應當提供下列資料:

(1)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如醫院的死亡通知書、骨灰證、火化證明等)、身份證、戶口簿(登出戶口)等;

(2)被繼承人遺留的財產證明,如房地產證、存款憑證、股票等。如果遺產在香港的,須提供香港遺產稅署出具的遺產清單;

(3)繼承人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

(4)親屬關係證明;

(5)繼承人因特殊情況不能親自到公證處辦理的,須提供經公證的委託書;

(6)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二)房屋繼承流程

辦理房產繼承手續必須經過房屋評估、繼承公證、申請產權登記等辦理過程。凡領取 《房地產權證》的房屋,當房屋的權屬人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就可以申請辦理該房屋繼承登記。大致步驟如下:

1、房屋評估:首先必須通過評估公司對房屋進行市值評估。評估公司會根據房屋所處的路段、坐向、樓層、樓齡等重要因素,作出專業的價格分析和樓價評估,定出準確的物業市值價格。

2、繼承公證:申請人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在辦理公證時,必須提供房屋權屬人的死亡證明書、合法機關出具的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以及原房屋權屬人立有的遺囑(如有遺囑),亦應提交遺囑原件。若部分合法繼承人自願放棄繼承權,必須出具放棄財產承諾證明。

3、房屋測繪:申請人須到房地產測繪部門申請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領取測繪成果或者附圖,以便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4、繼承登記:申請人持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手續。填寫《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並遞交上述資料後,辦案人員將收件立案受理,並核發回執。待一切資料稽核後,即發放已更改權屬人的房產證明。

雖然農村宅基地不能繼承,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是農民自己修建的,屬於個人私有財產,隸屬於遺產的範疇。在繼承此類房屋時,需要帶著被繼承人的死亡正明等相關材料,先辦理繼承公證手續之後,才能辦理繼承房屋的過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