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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共有財產分割步驟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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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共有財產分割步驟是什麼?

一、非法同居者分割財產時,通常可按下列步驟進行:

第一步,對全部財產進行清理和估算。

確定哪些是屬於個人財產,哪些是屬於共同財產,然後估算出共同財產的價值,並經雙方認可

第二步,明確每一項財產的產權。

雙方在共同生活期間通常會購置或擁有一些財產。最常見的有家用電器、傢俱、房產、汽車、銀行存款、債券、股票、期貨等。在共同購置這些財產時,如果雙方當時沒有做任何約定,從理論上講,應是以誰的名義登記、落戶的,產權就歸誰。如:房產、汽車、銀行存款等。如果不需要登記的,原則上由誰購買、使用、照顧、保管就歸誰。如果是雙方共同購買、使用或照顧、保管,而且是不可分割的則應通過協商解決,決定由一方完整地獲得該財產,而另一方則獲得相應的價值補償(可以是現金,也可以是債權、股權、期權、其他財產的所有權、實物等)。如:家用電器、傢俱、寵物等。其它財產的處理,則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三步,合理分割財產。

產權有時並非反映財產的實際狀態,分割財產時更應根據實際情況加以處理,比如,某女獨自經營著一家玩具店,但當時註冊時用的是男友的名字。這個玩具店的產權從理論上講應該屬於男友,可男友從來沒有參與過經營,也不懂得經營。玩具店這一財產的利益,主要是要經過經營來實現的,如果真的把店給了男方,他不但不能從中直接獲得利益,而且還潛藏著因經營不善而賠錢、負債的風險。所以,雙方協商後,決定把玩具店分割給女方,仍由她繼續經營,而作為補償,女方同意把以自己名義購置的房產過戶到男方的名下,結果是雙方滿意。顯然,合理的財產分割在處理非婚姻狀態下的財產糾紛也很重要。

二、相關法律條款:

新的《婚姻法》第12條規定:“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

綜上所述,我們瞭解了非法同居共有財產分割步驟是什麼這一問題的答案。未婚同居因為沒有涉及到有關婚姻法的相關法律規定,所以屬於非法的,沒有婚姻法保護的,但是畢竟兩人同居,會涉及到共同財產的分割問題,按照法律首先要對全部財產進行清理和估算,明確財產的產權,然後進行合理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