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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財產分割怎麼處理 | 哪些屬於非法同居財產?

財產分割 閱讀(2.93W)

非法同居財產分割怎麼處理,哪些屬於非法同居財產?

在我國,男女之間要是未經結婚登記手續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在一起的,我們稱之為同居關係,此時男女之間的關係一律都是非法的,也叫做非法同居。那麼非法同居期間要是產生了財產的話,該如何對這部分財產進行分割?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非法同居財產分割怎麼處理

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對於有配偶的非法同居,人民法院應根據照顧無過錯第三方的原則判決。

非法同居者分割財產時,通常可按下列步驟進行:

第一步,對全部財產進行清理和估算。

確定哪些是屬於個人財產,哪些是屬於共同財產,然後估算出共同財產的價值,並經雙方認可。

第二步,明確每一項財產的產權。

雙方在共同生活期間通常會購置或擁有一些財產。最常見的有家用電器、傢俱、房產、汽車、銀行存款、債券、股票、期貨等。在共同購置這些財產時,如果雙方當時沒有做任何約定,從理論上講,應是以誰的名義登記、落戶的,產權就歸誰。如:房產、汽車、銀行存款等。如果不需要登記的,原則上由誰購買、使用、照顧、保管就歸誰。如果是雙方共同購買、使用或照顧、保管,而且是不可分割的則應通過協商解決,決定由一方完整地獲得該財產,而另一方則獲得相應的價值補償(可以是現金,也可以是債權、股權、期權、其他財產的所有權、實物等)。如:家用電器、傢俱、寵物等。其它財產的處理,則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三步,合理分割財產。

產權有時並非反映財產的實際狀態,分割財產時更應根據實際情況加以處理,比如,某女獨自經營著一家玩具店,但當時註冊時用的是男友的名字。這個玩具店的產權從理論上講應該屬於男友,可男友從來沒有參與過經營,也不懂得經營。玩具店這一財產的利益,主要是要經過經營來實現的,如果真的把店給了男方,他不但不能從中直接獲得利益,而且還潛藏著因經營不善而賠錢、負債的風險。所以,雙方協商後,決定把玩具店分割給女方,仍由她繼續經營,而作為補償,女方同意把以自己名義購置的房產過戶到男方的名下,結果是雙方滿意。顯然,合理的財產分割在處理非婚姻狀態下的財產糾紛也很重要。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五十四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的規定。

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二、哪些屬於非法同居財產

同居期間的共同財產是指由雙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處分,以及用於債務清償的財產,主要包括:

(1)工資、獎金;

(2)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4)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除外);

(5)其他應當歸雙方共同所有的財產。

男女要是解除同居關係的,此時就需要對同居期間所產生的財產做出分割,需要注意的是基於當事人的關係,此時對財產的分割是按照共同共有的關係進行處理的,往往是均等的在男女之間進行分割。如果你在這方面遇到了什麼問題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線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