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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要怎麼解除非法同居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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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男女在沒有按照規定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情況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在一起的話,這樣的情況在我國就會構成非法同居關係。在這樣的關係下,日後要是男女分手的話也是需要進行解除的。那究竟男女要怎麼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才好呢?接下來,就讓本站小編為你做詳細解答吧。

男女要怎麼解除非法同居關係

一、男女要怎麼解除非法同居關係

1、離婚後,雙方未再婚,在未履行復婚登記手續的情況下,又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一方起訴離婚後,一般應解除其關係。未辦理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離婚”或關係的,經查證確屬非法同居的,應一律判決予以解除。

2、解除非法同居時,對非婚生子女的撫養、教育和,應本著照顧婦女、兒童的利益及雙方過錯程度妥善處理。解除非法同居,對在哺乳期內的子女,原則上由母方撫養,如父方有條件的,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撫養。子女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應徵求子女本人的意見。一方將未成年子女送他人撫養,須徵得另一方同意。

3、解除非法同居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共同財產處理。同居期間一方自願贈送給對方的財物,可比照贈與關係處理。一方向另一方索要的財物,按最高院《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處理。解除非法同居時,同居期間為共同生產、生活而而形成的債權、債務,可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

4、解除非法同居時,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間患有嚴重疾病未治癒的,分割財產時,應適當予以照顧,或者由另一方給予一次性經濟幫助。同居生活期間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繼承財產的,根據相互扶助的具體情況處理。

二、非法同居關係的處理方法

1、經查確屬非法同居關係的,應一律判決解除。

2、離婚後,雙方未,未履行復婚登記手續,又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一方起訴“離婚”的,一般應解除非法同居關係。

3、人民法院審理非法同居關係的案件,如涉及扶養和財產分割問題。應一併予以解決。具體分割財產時應照顧婦女、兒童的利益,考慮財產的實際情況和雙方的過錯程度,妥善分割。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一般按共有財產處理。在此期間雙方各自在繼承和受贈的財產,一般按個人財產對等待。男女雙方在同居期間雙方均符合結婚的實質條件但不辦理的,應被認定為非法同居關係,在此同居生活期間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繼承死者遺產的,在符合繼承法第14條規定時,可根據相互扶養的具體情況,作為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分得適當的遺產。

但很多時候也會因此而產生糾紛,不過要是男女以解除同居關係起訴到法院,則法院是不會進行受理的。但如果是因為同居期間的共同財產分割、子女撫養以及債務承擔等問題起訴的話,則法院還是會依法受理並作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