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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離婚協議要注意什麼事項

離婚 閱讀(2.02W)

1、離婚協議書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意思表示、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生活有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處理等協議事項。
2、協議的內容應當有利於保護婦女和子女的合法權益。
3、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者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者,不予辦理。
4、未辦理過結婚登記的,不予辦理。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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