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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離婚協議書後能夠反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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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離婚協議書後能夠反悔嗎?

夫妻協商離婚的過程中,需要簽訂一份離婚協議書,這是對夫妻共同財產、子女撫養問題以及債務承擔等方面進行的一個處理。在協議離婚當中,要是沒有就離婚事項協商一致並簽訂一份離婚協議書的話是不能辦理離婚手續的。那離婚夫妻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後還能夠反悔嗎?請閱讀下文了解。

一、離婚協議包括的內容

離婚協議書的內容包括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方面,需要夫妻雙方共同形成的合意,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

在離婚協議書中應明確一下幾點內容:

1、財產如何分割,包括動產、不動產,股票等。

2、子女由誰撫養,另一方應付多少撫養費,是分期付還是一次性付清,是按月付,按季付還是按年付。還有子女探望權,探望時間的間隔,具體的時間等做出相關的約定。

最主要的是上述兩點內容,但是在婚姻關係中還有債務,房貸等情況,雙方如何承擔的這些債務,房貸也應做出相關的約定。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二、簽訂離婚協議書可以反悔嗎

1、在沒有辦理離婚登記或沒有起訴立案前能否反悔

我們日常生活中,一方為了能夠儘快離婚,往往會在會在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債務承擔方面作出一定的讓步。但是,離婚協議書只有在婚姻登記機關作了離婚登記或是到法院起訴離婚,法院依協議進行調解離婚,才能生效,也就是說,沒有到婚姻機關登記離婚和到法院起訴時,離婚協議書是對雙方沒有約束力的。如果是到法院進行調解離婚,對原有的離婚協議書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財產分割協議沒有生效,並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也就是說,只要沒有登記離婚,任何一方都可以不附加義務的對離婚協議反悔。

2、在協議離婚之後能否反悔

司法實踐中,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首先,離婚協議是民事合同,一旦訂立,合同約定的雙方應該遵守,但是,當事人對離婚協議中有關財產分割的問題反悔時,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其次,如果經過法院審理髮現在訂立離婚協議時,並未發現欺詐、脅迫等情形,法院會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相反,如果法院在審理後,發現確實存在欺詐、脅迫的情形,那麼,離婚協議就可以變更或者是撤銷。

同時,我們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如果男女雙方對離婚協議反悔,應當在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向法院提出,也就是我們向婚姻登記機關登記離婚或者是法院裁判離婚之後一年內向法院提出請求。

對簽訂了離婚協議書後是否能反悔的問題,我們區分了兩種情況。即在沒有辦理離婚登記或沒有起訴立案之前是否能反悔以及在協議離婚後能否反悔。具體的內容,大家可以從上文中進行了解。要是你在這方面遇到了什麼問題的話,可以諮詢一下我們本站的線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