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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簽訂離婚協議還能反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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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簽訂離婚協議還能反悔,如果還沒有去民政局申請離婚登記的,那麼離婚協議書還沒有生效,可以反悔重新協商;如果已經辦理了離婚登記手續,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重新分割,但是反悔後請求重新分割的必須是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才可以重新分割。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已經簽訂離婚協議還能反悔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