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離婚>

離婚時需要哪些手續啊

離婚 閱讀(2.34W)

離婚時需要哪些手續啊

離婚有兩種形式,我們在生活中最常見的就是協議離婚,即夫妻雙方自願離婚,這種離婚形式比較簡易,只需雙方到當地的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即可。而訴訟離婚則需要複雜的程式,最終有法院裁決離婚結果。下面是本站網的小編為您介紹的與離婚手續有關的資訊。

一、協議離婚手續:

雙方通過協議方式離婚的,離婚登記按照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的程式辦理。

協議離婚具體需要的材料手續如下:

(一)、當事人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

(二)、婚姻登記員查驗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

(三)、婚姻登記員向當事人講明婚姻法關於登記離婚的條件;

(四)、婚姻登記員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願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願;

(五)、雙方自願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宣告書》,並在監誓人面前簽名;

(六)、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七)、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宣告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八)、頒發離婚證。

頒發離婚證應當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按照下列步驟進行:

1、向當事人雙方核實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願;

2、告知當事人雙方領取離婚證後的法律關係以及離婚後與子女的關係、應盡的義務;

3、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按指紋”一欄中籤名;當事人不會書寫姓名的,應當按指紋。

4、在當事人的結婚證上加蓋條型印章,其中註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婚姻登記處”。登出後的結婚證退還當事人。

5、將離婚證分別頒發給離婚當事人雙方,向雙方宣佈:取得離婚證,解除夫妻關係。

二、訴訟離婚手續:

訴訟離婚,即通常所說的法律途徑離婚。比協議離婚較為複雜。具體程式和步驟如下:

1、委託律師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後,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傳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並向雙方傳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託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一般情況下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必須向法庭出具是否離婚的書面意見);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准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由此可見,無論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都需要夫妻雙方親自參與,並按照法定程式進行,訴訟離婚歷時長並且由法院裁決最後結果。如果您還需要了解更多與之相關的資訊,可以到本站網找線上律師進行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