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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離婚需要哪些手續?

離婚 閱讀(1.31W)

辦離婚需要哪些手續?

協議離婚需要辦理哪些手續呢?訴訟離婚的流程又是怎樣的呢?辦理離婚需要帶哪些材料呢?請大家閱讀下面的文章瞭解有關辦離婚需要的手續的知識。

協議離婚條件

協議離婚的當事人雙方須為合法夫妻並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協議離婚的當事人雙方必須具有離婚的共同意願;

協議離婚的當事人雙方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

協議離婚的程式流程

1)當事人申請

離婚登記按地域進行管轄;

當事人協議離婚的,應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是一種重要的身份法律行為,當事人離婚,必須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不得委託他人代為辦理。

申請時應持雙方的結婚證、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等證件和證明,以及離婚協議書。

離婚協議書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意思表示以及關於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分割及債務處理等協議事項,並由雙

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

2)婚姻登記機關審查

婚姻登記機關應對當事人的離婚申請進行審查,查明當事人所攜帶的證明和證件是否齊全,當事人是否符合登記離婚的條件;

婚姻登記機關如查明僅為夫妻一方要求離婚,或者夫妻雙方雖然都同意離婚,但在子女和財產等問題上未達成協議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3)離婚登記和發給離婚證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

對當事人確屬自願離婚,並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協議離婚需要什麼手續

1、離婚雙方當事人提交證件和相關證明材料;

2、婚姻登記員講明婚姻法關於登記離婚的條件並詢問離婚意願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願;

3、離婚雙方當事人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宣告書》,《申請離婚登記宣告書》中“宣告人”一欄的簽名,必須由宣告人在監誓人面前完成;

4、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5、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宣告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6、婚姻登記員頒發離婚證,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

1)核實雙方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願;

2)告知雙方領取離婚證後的法律關係以及離婚後與子女的關係、應盡的義務;離婚協議糾紛的處理及法律救濟途徑;

3)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按指紋”一欄中籤名;當事人不會書寫姓名的,應當按指紋。

4)在結婚證上加蓋條型印章、註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__婚姻登記處; 登出的結婚證退還本人。

5)將離婚證分別頒發給當事人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收到離婚證和告知單後,在送達回證上簽名。

訴訟離婚手續

起草離婚起訴狀;

準備離婚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離婚起訴狀和相關證據;

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次訴訟;

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後,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傳送起訴狀副本;

法院安排開庭時間並向雙方傳送傳票;

開庭:雙方均可以委託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

法院依照原告方的離婚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准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